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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种抗癌药拟纳入 广州普通门诊目录

2018-12-12 08:15:55 广州日报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颖思)11日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关于公布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的通知》正在对外公开征求意见。与旧目录相比,新的普通门诊药品目录把国家新纳入医保目录的17种抗癌药也纳入其中。

  市人社局表示,根据相关规定,经本市社会保险医药专家评审,确定了《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2018年版)》(征求意见稿),有效期5年,其间将根据省、市社会保险药品目录的有关规定及省药品代码库的调整进行同步调整。

  记者看到,此前新增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17种抗癌药纳入了新目录的征求意见稿中。市人社局表示该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按国家和省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规定执行。比如17种抗癌药中的西妥昔单抗,国家规定的限定支付范围为:限RAS基因野生型的转移性结直肠癌。

  对于与目录中的西药名称一致的儿童专用剂型,按照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86号)有关规定执行并纳入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药品目录范围。

  新目录实施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的通知》(穗人社发〔2014〕55号)同时废止。

  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18年12月19日。其间如果对《关于公布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的通知》以及其中涉及的公平竞争、廉洁性方面有意见和建议,广大市民可以用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今年11月,广州市人社局发布通知,明确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以及明确报销比例,当时主要针对的是报销及恶性肿瘤相关的门特项目。而此次则将17种抗癌药也同步纳入普通门诊药品目录之中。

编辑:昕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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