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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校外培训机构签订自律诚信公约

2018-12-11 11:30:46 中工网

  中工网讯(记者邢生祥)近日,西宁市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签订《西宁市校外培训机构自律诚信公约》,从依法办学、亮证经营、公示收费、规范教学、诚信宣传、安全管理、师资建设、服务社会等8方面对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办学约法三章。

  西宁校外培训机构将依法在行政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培训活动,在办学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悬挂或摆放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实际办学地点与注册登记地点一致。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并符合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

  同时,遵守有关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向社会公示,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协调一致,一次性收取费用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不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并制定公平、公开、公正的退费办法。

  在规范教学方面,培训内容不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超过所在地中小学同期进度,培训时间不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时30分,不留作业,不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在师资建设方面,各培训机构要建立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招聘具有国家规定任教资格的教师任教,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聘用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编辑:韩瑞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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